残薄前夫(天香楼爬灰红杏风流案)

1. 残薄前夫,天香楼爬灰红杏风流案?

我不认为秦可卿是个淫荡的女子,她的淫从何而来,一个人生下来三字经里就说了人之初性本善。不可能一个人生下来就是一个高尚的人或一个低级趣味的人,以及一个品行优良的人或一个淫荡之人对吧。

贾宝玉生于裙钗之中,长于胭脂包围之下,所以就有了他喜欢女子而讨厌男子的偏好,因为潜移默化在他骨子里的红粉,儿女情长等柔情的要素多于男孩雄心激素为主导所应该有的铁骨,好斗等因素。

秦可卿抱于育婴堂,长于官宦之家,何来淫荡的熏陶和感染,她家周围也不见有妓院等污秽场所何来耳熟能详的的肮脏。宁国府能选个品行不端的女子做自己的儿媳妇吗?尽管丈夫贾蓉之父贾珍是个头上长疮脚下流脓坏头顶的人。可以肯定至少在嫁到贾家之前不可能是个行为不端的女子。

说秦可卿勾引贾宝玉实在是荒唐,连贾宝玉做个艳梦都归结于秦可卿实在是高看秦可卿了,难道她会高深的通灵法术,时至今日证明这样的法术是子虚乌有根本不存在的。贾宝玉在梦中的一切皆可由秦可卿来遥控不成。不是荒唐是什么。

就是科技发达的今天也没有遥控梦的可能。宝玉有做梦的自由,全是他本人的意淫,而且宝玉的意淫还不算淫荡之列,何来秦可卿的勾引。

如果说宝玉暗暗喜欢秦可卿倒还是有点可能,说他想在秦可卿床上午睡是想和秦可卿有棉被之亲也说得过去,但也不是恋人那种喜欢,是对异性超乎寻常美丽的喜欢。

那个少男少女不怀春,那是人类青春期的正常表现,秦可卿的美已经高于黛玉和宝钗美丽之和。宝玉当然喜欢这样的佳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里有秦可卿甚至更亲热一点也就再自然不过了,所以当秦可卿听到午睡的宝玉喊自己的名字很诧异,也足以证明秦可卿是清白的。

秦可卿躺着也中枪,难道就因为她有超过宝钗和黛玉绝色美艳的缘由吗?和晴雯的遭遇是何等的相似,不也是因为自己的美丽而遭人诽谤吗?所以红颜多薄命是一点不假。

那么秦可卿如此清纯的女子为什么为风流而丧命喃,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命中注定。嫁到宁国府就等于是羊落虎口,也许贾珍在选儿媳妇之时就惊叹秦可卿美貌的同时可能就有了觊觎美色的色心。他是家族之首,上可一手遮天,下了一呼百应。妻子尤氏娘家没有可镇服丈夫的背景,自己也无能,所以宁国府贾珍就是君王。

有人说秦可卿是宫中前太子的遗腹子,如果成立,贾珍就是有这个贼心也没这个贼胆。看看平时秦可卿的言语丝毫没有身份高贵和显赫家族应该有的霸气和嚣张。也是小心谨慎行事。

而这个君王是个荒淫无度的人,有妻有妾还有通房丫头,还有染妻子姐妹的孩子尤二姐,而且还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共享尤二姐,还有意于尤二姐的妹妹尤三姐。

所以秦可卿一踏进宁国府就注定了难逃贾珍算计的命运。

其二,四面楚歌的境地。最有可能让自己免遭色鬼公公侵犯的是自己的丈夫。而她这个丈夫比她还小几岁,最主要的是惧怕自己的父亲,比宝玉怕他父亲还要厉害。有一件事可以看出他父亲简直就不当亲儿子看。

陪贾母去避暑,贾珍忙上忙下不可开交,看到自己的儿子贾蓉坐在一边休息就怒不可遏,命奴仆直接将唾沫吐在贾蓉的脸上,而且还有老道士在一旁的情况下,丝毫不给儿子颜面,那个羞辱待遇无疑等同一个下人。可见贾珍对贾蓉的严苛无情达到了一个不可想象的地步。

怕老子是与生俱来的,老子不顾廉耻要将秦可卿揽入怀中贾蓉只可能是敢怒而不敢言,甚至敢怒的念头都可能没有。因为他本人就是和老子一路货色。

同样是荒淫无耻到了极点,在外沾花惹草和老子共享尤二姐,不可能和秦可卿有什么感情可谈,对秦可卿和尤二姐都是老子优先为上,他自己是见缝插针有机会才上。

在看秦可卿的婆婆尤氏也是没有可能保护秦可卿的,要震慑贾珍必须要尤氏娘家的强大,同样假如秦可卿娘家足够强大到贾珍唯唯是诺的地步才有话语权,从秦可卿没有话语权就可以说明那些说秦可卿背景深厚的人是多么的不可信。

自己的丈夫,婆婆,娘家都不能保护自己,那贾珍的图谋不轨就基本成了现实,这也是贾珍早就算计好了的。只要秦可卿娶回家成功就一大半了。

第三,丈夫的无耻和无能让秦可卿心灰意冷,一心想做个好媳妇做个贾母最得意的孙媳妇的梦想就这样破灭了。在公公的淫威下,丈夫能爱她敢爱他吗,而且还比自己小几岁能对秦可卿有什么爱情都是无稽之谈。

恐怕连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有可能难以维系。更别说爱她更别想他反抗夫亲。还有外面的野花也随便采,贾蓉相貌也算风流倜傥吧。何苦在家看老子魔鬼一样的脸色。

秦可卿是个正常的女子,她也需要有人呵护需要人来哄。你难道让她守活寡吗?那么贾珍就粉墨登场了,极尽能事的关心她关顾她,放手让她管理荣国府的内务大权给她。秦可卿也完全可以胜任。

总之贾珍要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可以有一万种方法让秦可卿感到丈夫那里得不到的关怀和恩泽。只用一个钱就可以将秦可卿的防御打掉一大半。更别说还有九千九百九十九种暖心方法。

第四,有求于贾珍。假如说秦可卿的娘家和皇家有什么瓜葛,为什么连自己弟弟上学的二十两银子都要东拼西凑,还有人说秦可卿的养父的工作是肥的流油的差事可信吗?二十两银子对刘姥姥来说是五口人一年的开销但对贾珍来说就是九牛一毛。

可见秦可卿娘家经济上是很拮据的,所以娘家很多的经济较大的开销都要有求于贾珍,这个傲貌道然的救世主自然是慷慨解囊,俨然象观世音菩萨救秦可卿于水火之中,解秦可卿于倒悬。你说秦可卿的心里会是什么感觉,他还会拒绝贾珍的动手动脚,步步为营,得寸进尺的侵犯吗?

第五,贾珍的吸引力。正当壮年的公公,精力充沛,风情手段高超,成熟,还有据说是后来贾珍动了真感情都是那个懦弱的丈夫给不了的,有权有势,这些都是不可抗拒的吸引力。秦可卿的最后防线被彻底击垮。

秦可卿的身心和金钱得到了全部的满足。即使是在今天,贾珍的吸引力也可能是有些女子都无法抗拒的。有钱有势,有身份有地位,身强体壮,风月高手再加爱心,秦可卿和贾珍共享鱼水之欢就成了必然。

秦可卿不是淫荡之人,她生命中只有两个男人。虽然和公公是乱人伦乱纲常行为,尽管她和公公也许都有可能用情,也是她无可奈何之举,但他们变态的情爱是会遭受社会的谴责和不可容忍的,每享受一次这样的偷欢就是加深一层罪恶。

所以这样的孽缘败露之时也就是秦可卿命归西天之日,也是她最后还尚存一点廉耻的行为,以此谢罪于天下。谢谢大家

残薄前夫(天香楼爬灰红杏风流案)

2. 邢台男子用菜刀连砍前妻15刀?

对于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来说,不用深仇大恨,他也可以做出10秒钟连砍前妻15刀这样毫无人性的行为来。

离婚之后想复婚的考察期

2007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受害者姚某结婚,2008年生下儿子,之后王某就开始多次对妻子施暴,2018年妻子无法忍受他的家暴才提出离婚。

离婚后王某对前妻承诺不再家暴,前妻原谅了他。想着先暂时不复婚,看看王某的态度。

谁曾想到,前妻回到家后不到两个月,就遭到了丈夫的一顿乱砍。

2018年两人离婚,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家暴让姚某无法忍受。对于家暴,再次验证了那句话: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

当一个家庭中出现家暴的时候,被家暴方就应该认真考虑这段婚姻是否还值得继续下去,也不要过多的考虑孩子的问题,远离家暴,非但是保护自己,对孩子也是一种保护。

很多受害者,往往就是想着孩子,委曲求全,却适得其反。因为家暴者恰恰利用孩子当做筹码,从心理上迫使对方不和自己离婚。

当家暴来临的时候,要坚决说不!

夫妻之间本无深仇大恨

王某和姚某之间本无深仇大恨,最初的矛盾无非就是家庭琐事。

对于家庭琐事,很多夫妻可以通过沟通去解决掉,可对于王某来说,他的方法是采用暴力行为,来让姚某屈服。

实际上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生活跟其他普通家庭没什么区别,可随着时间的发展,王某的本性开始暴露。

而姚某对于王某的变化,只是一味的忍让和退却。面对第一次家暴,姚某也很震惊,并且伤心。可当王某对她道歉并立下保证之时,她选择了原谅。

然后是第二次,第三次.......直到2018年,他们结婚11年之后,姚某选择了离婚。

过了两年的安生日子,王某再次跟姚某保证,自己错了,自己会改,姚某竟然心动了,并且准备给王某一个“考察期”。

只是王某的本性使然,他并没有耐心等到考察期的结束,就把刀挥向了前妻。

依法严惩

如果你看过监控视频,你会觉得头皮发麻,因为画面太过残忍。

犯罪嫌疑人王某从车内拿出菜刀,快速走到前妻姚某面前,在短短10秒钟时间内,朝着姚某的面部砍了15刀。

至今姚某还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希望法律严惩这个恶魔。因为无论多大的矛盾,王某都无权利去伤害他人,更别说是冲着杀害别人的目的而去。

3. 李世民为何要霸占亲弟弟的媳妇?

你所知道的,未必就是事实的真相。

李世民要霸占亲弟媳妇,难道不怕玷污自己明君的圣明吗?

接下来说说一个你不知道的李世民,只有探明一个真实的李世民,真实的性格,真实的做事风格,而不是被历史包装后的李世民,自然就能够理解“明君”霸占了弟媳妇的荒唐事情。

1、李世民"明君"称号的由来

历史上的“贞观之治”就是李世民一手打造的结果,以及为后来的“开元盛世”以及国家的繁荣强盛奠定了基础。

这么强的功绩,自然是明君了。(但不要忘记“胜者王侯败者寇”的历史规律。)

2、”玄武门“中真实的李世民

《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基本都是一致的,李世民是被逼无奈的,太子李建成要杀李世民在先,李世民自保在后。

李世民一箭就把建成射死,后尉迟敬德率70余名骑兵赶到,射死李元吉。“玄武门之变”最终以李世民的胜利而告终。

《旧唐书》《新唐书》和《资治通鉴》都是根据已被房玄龄等人专门编撰、国史修撰而成的,是公认的权威史书,但这是历史的真相吗?

但从宋朝开始,就不时有人质疑其真实性,并揭露史料中诸多矛盾的地方。

李渊定都长安之后,李建成为太子,主要职责是帮助高祖处理日常政务,“高祖忧其不闲政术,每令习时事,自非军国大务,悉委决之”。

秦王李世民负责领军作战、平定各地割据势力。

慢慢的就形成了“秦王建功立业,威震四海,天下皆归”的局面。

但实际上李世民处理事情十分霸道,在平定窦建德的时候,采取“其魁党皆县(悬)名处死,妻子系虏,欲降无繇”,勉强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但仅隔数月,刘黑闼又再度起兵,“旬日间悉复故城”,称汉东王。

这个时候,李建成请令征讨,一改李世民的高压政策,实行恩威并施的政策,“建成至,获俘皆抚遣之,百姓欣悦”,于是“众乃散,或缚其渠长降,遂禽(擒)黑闼”(同上)。如此仅用两个月时间便平定了山东,这是《新唐书》记载不争的事实。

这足以说明,李建成在军事和政治方面更具有远见,与李世民相比绝不逊色。

李建成又是李渊与窦皇后所生嫡长子,做太子再合适不过。

李建成又拥有长林兵,四弟齐王元吉的支持,宰相裴寂的支持,张婕妤、尹德妃等人经常在高祖面前说建成的好话。

所以李建成的太子地位十分稳固,没有造反的必要。

反过来,李世民独自囤积军马,积蓄力量,虽被李渊警告却仍一意孤行,李渊便把兵权转给李元吉,罢免李世民的诸多军事职务,此时的李世民面对不利情形,便发动政变,杀死兄弟。

陈寅恪曾据巴黎图书馆藏敦煌写本P2640《李义府撰常何墓志铭》考定,玄武门之变太宗取胜的关键在于收买了原建成的亲信、玄武门守将常何。

可见玄武门伏兵预谋已久,非一日所成。

“玄武门之变”后,高祖随即颁布诏令,以世民为太子,建成、元吉的十个儿子均以谋反罪名处死,又宣布退位为太上皇,李世民登基,成为皇帝。

3、同样造反登基的杨广为何骂声一片

玄武门政变前22年,杨广杀父杀兄,被后世称为荒淫无耻、灭绝人伦的暴君。

李世民却是一代明君。

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指出的:“后世往往以成败论人,而国史复经胜利者之修改,故不易见当时真相。”此言虽是针对唐史而发,其他一切的历史也无不如此。

4、李世民向突厥服软

突厥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隋朝初期,突厥内讧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但是在隋末唐初的时候,突厥居然统一了,对中原构成极大的威胁。

这时候天下大乱,有李密、瓦岗军、窦建德等起义军,李渊父子一直等到时机成熟,才于太原起兵。

《旧唐书》有记载,李世民带着李渊造反,突厥在后面趁乱打劫,李世民福自一想这可不行呀,于是派心腹刘文静出使突厥,表示双方修好,称臣纳贡,还有一份厚礼。

突厥见到刘文静后,大喜,就派2000骑兵去太原表示友好(在杜佑的《通典》中记载)。

“(突厥)又更強盛……。大唐起義太原,劉文靜聘其國,引以為援。”

消除了突厥的隐患后,李世民开始逐鹿中原。

可见李世民也是一个审时度势,随机应变,能屈能伸的人。

5、李世民与魏征“完美搭档”的真相

其实李世民并非心胸开阔,而是魏征的“软实力”强大。

初唐时期的山东问题,决定了两人的微妙关系。

玄武门之变中杀掉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后又诛杀其子侄十余人,但对原太子东宫集团中的人物,大多予以起用。

特别是魏征,比其在原东宫府更受重用。

那时候的国际形势是东北地区,高丽虎视辽东。西北地区,突厥、吐谷浑不断寇边,内犯势头尤以突厥为烈。

在此情况下,必须先稳定山东,然后图谋天下。

而魏征又是最能代表山东庶族集团即所谓山东豪杰利益的人物之一。魏征不仅参加了瓦岗起义,而且又是原东宫集团的主要谋臣之一,这种特殊的经历不仅使其成为山东豪杰的联络人,而且也成为东宫集团的代言人。

如果李世民杀掉魏征,就会导致这两大势力的不安和反对,所以唐太宗认为他们是“各为其主,是可以原谅的,赦免了他们的死罪,并可使他们感恩”。如此才可能重新认识李世民、魏征二人之间的关系。

李世民安抚山东,也是为了下一步与高丽作战做准备。一旦重与高丽开战,山东所受赋役又必然加重。这是山东集团 所反对的,也是魏征最不愿看到的。为扩大山东集团在唐中央的实力,取得部分关陇集团成员的支持,魏征先后向太宗推荐侯君集、 杜正伦、褚遂良,并特别指出侯君集、杜正伦有宰相才,使他们受到李世民的重用。

为取得山东集团的支持,维护统治,位居九五之尊的李世民不断遭到臣下的“犯颜”,而且要把不满深深地隐藏在心中。《贞观政要》全书记载的李世民与魏征等臣子所论之事,大抵为居安思危、如何守成之说。这恰恰是李世民稳定局面,由乱入治所需要的。

李世民深知,隋炀帝处处专断的一言堂,虽“劳神苦行,未能尽于合理”,结果葬送了隋王朝。前车之鉴也使得李世民必须听到不同的意见。更何况魏征的多数谏辞,除有居安思危成分 外,还可起到抬高李世民声威的作用。

然而在重大实质性问题上,李世民就独断专行,不会接受魏征的谏言,魏征亦多取回避之法。魏征的聪明,就在于他看到了李世民虚心求谏、重用人才的表象后面隐藏着本身固有的疑惧、残忍及独断,也看到了李世民急于在众人面前刻意修饰自己,以掩饰自己杀兄逼父之非。这些从贞观时期李世民的言行中可以清楚看出。

而李世民后期由于功德圆满和对山东集团的成功打压,所以杀掉侯君集、逐杜正伦。对魏征, 也在他死后“罢叔玉尚主,而足陪所撰碑”。

此时二人的关系才从“求谏”、“直谏”的重重迷雾之中露出了原本互为所用的实质关系。

6、李世民吃李渊的,乳!

《资治通鉴・唐纪七》写:上乃召世民,抚之曰:“近日以来,几有投杼之惑。”世民跪而吮上乳,号恸久之。(李渊叫来李世民,教育他说:“近些日子以来,我几乎出现了曾母误听曾参杀人而丢开织具逃走的疑惑。”李世民跪了下来,伏在高祖的胸前,吸吮高祖的,乳,头,长时间地放声痛哭。)

唐太宗李世民竟然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是这个爹年轻时对于子女确实有过哺乳行为,但这不是李渊的个人爱好,是一种上古遗风(也有人说是胡风)。

可能在唐代时已经成了一种仪式,所以李渊李世民当堂做这个动作并不觉得为难。

当时唐代应该还有这种男性哺乳的风俗(至少是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因为根据当时房千里《异物志》里记载:獠妇生子即出,夫惫卧,如乳妇,不谨则病,其妻乃无苦。

在唐代,是少数民族行为,众所周知,少数民族群体很大一部分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唐代就更别说了,可能更明显。而传统的汉家学者不认为自己的历史上有“产翁”,也就是说都是母亲养育,妇女坐月子,男人是不能坐月子的。所以也有人以此推测李家是胡人,还没开化。

一个风俗习俗的演变不是一朝一夕而成,从梁到唐是慢慢演化的,所以说李世民亲李渊的,奶,头,不是变态,是一种示弱,是让父权得到承认,让爹有爹的面子,修复关系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在当时应该是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虽然正史很少记载,但是足以说明并不突兀。何况李渊长得确实奇怪,因为有三,个,乳,头,试问谁不想亲亲有三个乳头的爹!

李世民的胡人习俗与众不同,也不能够按照传统的汉人习俗去推理他。

7、李渊的,乳

李渊的,乳,头,《新唐书・高祖本纪》里记载:仁公主高祖于长安,体育三乳。

用现在的常识看就是畸形啊!但是史书上就这么傲娇的记录了!

传言,周文王身有四乳!著名野史著作《史记・周本纪》记载:文王龙颜虎肩,身长十尺,胸有四,乳。这不就是一怪物吗?

除了《史记》之外,《淮南子・修务训》、《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都有记载。其中《宋书・符瑞志》还将天下归心归结为文王四个乳头的功劳。

所以一个心狠,手辣,能屈能伸,有着剽悍习俗信仰的李世民,做一点点杀人的事情,霸占兄弟妻女的事情,也不足为怪,明君的故事让官员多写写不就搞定了,反正历史也就那么回事。

毕竟李世民也是一个俗人,或者说是一个更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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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有出现?

震惊全国的杭州女子失踪案,因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作案手段极其凶残,情节令人发指而引起社会的强烈舆论、谴责。记者不辞辛苦前往凶手老家进行采访,其中包括嫌疑人许某某的亲弟弟、老乡,及来女士的大女儿和前夫都相续发声,但唯独一个关键人物至今为止从未露面,那就是许某某的儿子。

杭州许某某杀妻案中,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有出现?从作案情节来看,许某某儿子很有嫌疑。

作案现场应该不在自己家中,可能另有他处。分尸如果是在家里卫生间,剁的时候血喷溅的到处都是,起码磁砖缝隙里是不可能清除干净的,警察肯定是能发现的。如果家里不是分尸现场,就有同伙的可能性了。分尸是很难不露马脚的,邻居也说没听见马桶声,应该不是从他家马桶冲走碎的部分,同住一个小区或者同住一个楼的同伙家是分尸的现场。

我觉得来女士丈夫和其儿子(可能还有其他家人)有作案嫌疑。30个小时内杀一个人,且作案没有动静、分尸没有血渍、更没有任何特殊工具。甚至连案发现场都无迹可寻,如果是在住的房子里,许某某是没办法一人一夜就可以将来女士肢解完成再冲下马桶,且将现场清理的毫无破绽。

就目前所掌握的线索,作案动机也锁定了许某某的儿子。

许某某与来女士均为再婚,许某某与前妻有一个29岁的儿子;来女士与前夫有一个女儿,29岁左右,已经结婚。记者在亲戚口中得知,许某某的大儿子结婚需要新房,许某某曾要求来女士将其名下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产转给自己儿子,而来女士则希望将房产留给自己的长女。夫妻二人因房产归属产生矛盾,杀人动机应该还是经济问题。

从许某某儿子个人角度来看,他选择不出现也实属无奈之举。

举国上下都认定许父是为儿子婚房杀死继母,且作案手段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这样的父亲不仅让他羞耻,更让他难以摆脱涉案嫌疑。

现在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如果许某某的儿子站出来发声,他的生活将被卷入永无止尽的漩涡当中,连正常的人际交往都变得困难,更别提谈婚论嫁和好好工作了,所有人都会敬而远之,并带着有色眼镜来看他。

他选择沉默避嫌也很正常,只有不出现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一切交由公安警方处理,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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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将来孩子长大会不会恨我?

你好!这个问题要从四个方面回答:首先前提是你怀孕了。

第一男朋友不想要,究其根源男朋友与你在一起,其实不是真正喜欢你,他不想要孩子怕被生孩子一些俗世所累,影响他以后的发展。如果他喜欢你真正想跟你在一起就不会在乎这些,想方设法的让你幸福更何况你们已经有了孩子,他会坚持着留下孩子,根本就不用你自己去说。​​

第二你自己坚持要了孩子,说明你太在乎你们这段感情或者说你十分爱你男朋友,况且现在有了孩子虽然觉得男朋友不够爱你,你却仍然想利用孩子栓住他,其实你这么做会适得其反的,既然他都不同意要孩子了说明不再爱了,你就不应该再抱有幻想,将来即使孩子生下来了,他会不会负责任,刀柄还在他的手里攥着,你是得不偿失啊。

第三有了前面的不爱,不想要孩子,如果你坚持要孩子,当然就会要分手,这说明你这个男朋友跟你分手的决心是多么坚决,都有孩子了他依然还是毫无顾及的分手,跟你已经没有一点情分可言,你强行留下孩子其实也是对你自己的伤害。所以孩子会使你以后生活遇到很多未知的障碍。

第四,你说孩子出生以后会不会很你,既然你已经坚持要了自己首先就不要后悔,另外要考虑到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如果你的教育得当,对孩子进行有爱教育,不要把自己的情绪带给孩子,让孩子在健康有爱的环境中成长,并保证孩子的未来在未成年时期的开销,让孩子变得有爱有独立性,因为他自己将来也许会过着没有爸爸的生活。

你还年轻或许以后会找到一个疼你又不会计较孩子的男人跟你共度余生,这是最好的结局,也是对你对孩子最完美的结局。

所以只要你给孩子足够的正确的爱,或者让孩子有一个父母双全的双亲之爱相信他都不会恨你的。

6. 如果夫妻间有闹到翻脸无情?

曾经看过一篇新闻报道,说男女主人公在闹离婚的时候,把孩子从5楼扔到3楼,幸好孩子被3楼的雨棚挡住了,不然不堪设想。孩子送往医院救治,幸好只是头上磕了一个包,其他部位都无大碍。

夫妻吵架都是很正常的,只要不是太过,大家让一下就过去了,没必要搞得翻脸无情,甚至动刀,动武,伤及孩子……

爱,就好好珍惜,不爱,就好聚好散,没必要拿生命开玩笑,

7. 是什么让她老公变得这么狠?

最早曾经谈过对象,不知因何没走到一起,十来年后又相遇走到一起,还育有一个女儿,就为钱为房居然早有预谋痛下杀心,真想不明白,他怎么下得了手!

来女士想都没想到始于相濡以沫,终于粉身碎骨,本想找一个避风港,却进了化粪池,人品永远比金钱重要。

不知以后还能有多少来女士这样遭到不测的人,都是房价惹的祸,高房价,就导致高额的利益,高额的利益就导致利益的贪心,利益的贪心就导致人性的泯灭,人为了钱才可以不顾一切,房价的虚高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只是个案,但是,这个案其实在生活中时刻都存在,人的一念之间,被各种因素压抑过去了,没有被压制的就制造了各种各样的血案。

二婚的悲哀,这个男的应该更爱他的儿子或者前妻,因他和这个女的也有一个女儿,他压根就没考虑过他女儿以后的人生,里面的是非对错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但既然已经选择和这个女的结婚生子就该好好的相互走下去,两个成人犯的错也都需要自己来承担,但那个孩子还有多么的恐慌和无助啊。

有报道说许某某和来某某早就认识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没走到一起,后两人各自离婚再度走到一起,相爱相杀,多大仇怨!估计女方到死也想不到枕边人回做出杀人的行为。他前妻也是侥幸!

是来女士的一味迁让才招来自己的杀生之祸,当初和许国利结婚时,许都没有自己的房子结婚时住在女方家,这种情况当时就应该分手了,更不用谈和许某结婚了!

二婚各自有各自的私心,这男人就是想把财产将来留给自己的儿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奋达顾身。试问:人家前期辛辛苦苦得来的拼什么想捩为己有?就是因为跟你又结婚了吗?

许某某曾说过“以她的智商,一个人走不出去的。”,可见她对妻子来某骨子里是瞧不起的,或者来某平时心理上很依赖他,用烂俗的话说就是很爱他,所以许某某有很强的心理优越感,觉得自己很聪明很优秀很会做事。 还有一个细节,他们结婚前许某某就借过来某的钱,最后没还,还结婚了。 所以在他们的关系中,许某某对来某基本是任意索取,最终导致,居然提出想要来某房子给他跟前妻的儿子,这种匪夷所思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就恶从胆边生。真毒啊!

房子不给他儿子很正常,这是人家女的自己的房子,而且自己也有两个女儿,为什么给你前妻儿子,你对你前妻儿子有责任,来女士没有啊,你可以帮你儿子,但是前提是你用你自己的能力,你没有道理让现任妻子给你和前妻的儿子娶老婆啊!来女士把钱看的这么紧也是为自己的两个女儿打算,很正常。

完全不是什么再婚,是他俩都是对方的第三者,本来之前都有家庭的,许某某挣点钱,来某某就碰见知音了,都抛弃原来的家庭,走到一起了,他们的组合是因利益,因着利益的友谊是经不起推敲的。他们俩个的结局是早晚的事,即使不杀害,最后也是离婚告终。

来女士名下的回迁房,自己还住着五十多平,怎么可能有这么大度的女人肯把马上装修好的一百多平的大房子,给他前房生的儿子。要是许某某名下所得两套房子,五十多平给他前房儿子还合理好理解,而是许某某狮子大开口把一百多平马上装修好的大套给他儿子当婚房,世上没这样道理,在许某某妻子来女士那儿肯定行不通,于是许某某蓄谋以久,以为杀了妻子,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找不到证据,什么问题都搞定了。大房子给儿子做婚房没阻碍了,带着小女儿在小房子住着,妻子的存款什么的都归他支配。哪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机关算尽,反误了亲亲性命。许某某太低估了警察及众人的智商,诸不知,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觉得这个来女士不给他儿子房子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喜欢炒股赌博估计经常找来女士要钱,本身就是没有正事的人好吃懒做,不然也不可能不给他钱,还有你自己儿子需要房子,你得给安排啊,怎么能光想好事要人女方的房子,养着你这好吃懒做的,在来一个小的啃老族,换谁也不干啊,所以离婚了就自己过吧,你知道再找一个是人实鬼,太可怕了,杀了人接受采访时淡然自若,这心里素质太强大了。

男人太贪财炒股成赌瘾,才变成了为财不惜挺而走险,也许当初和来女士结婚就存有其图的野心,不然就不会走到今天的结局,人心不足蛇吞象,可悲的是来女士认识不到深处的危险时刻,少了份防备之心。与狼共舞终是悲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老古话到了现在的世界越发准确,现在的警察只要跟凶手谈过话,对过眼神,即使找不到尸体,也能知道个大概。更何况现在的高科技,犹其是摄像头,简直是天罗地网。

其实他们两个没有信仰,所以看不透因果,上天有好生之德,虽然他们彼此出轨又重新组合在一起,又生了一个孩子,就算因果来讨债,也就是多了一套房子,继子也在这个时候也这么巧就要结婚要房子,这都是一场局,是为他们二人设的,因缘际会了,这时候要是看破了,女人大方的把房子给这个孩子算是补偿继子母亲离婚这么多年的痛苦的补偿的话,这个局就破了,破财消灾,偏偏女人看不破,太贪恋钱财了,导致这个局继续按照原来的剧情继续下去,最后就是这两个人双双殒命,财产还是回归了两个孩子,也就是还是回归了前夫那里,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他二人的德行有愧,所以镇不住财。结果就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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